规格:5ml:50mg
国药准字H20093498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诊断为早产并适用本品,最初用静脉滴注,随后口服维持治疗,密切监测子宫收缩和副作用,以确定最佳用量。
1、静脉滴注:根据孕妇情况,滴注时要经常监测妊娠子宫收缩频率、心率、血压和胎儿的心率。取本品2支共100mg用静滴溶液500ml稀释为100mg/500ml(0.2mg/ml)的溶液,静滴时应保持左侧姿势,以减少低血压危险。密切观察滴注速度,使用可控制的输注装置或调整分钟滴数。开始时应控制滴速使剂量为0.05mg/min(5滴/分钟,20滴/ml),每10分钟增加0.05mg/分钟(增加5滴/分),直至达到预期效果,通常保持在0.15mg/min-0.35mg/min(15-35滴/分),待宫缩停止,继续输注至少12-18小时。
2、输注液应用5%葡萄糖溶液,对糖尿病患者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液。配制输注液变色、有沉淀物、颗粒物或配制超过48小时,不得使用。维持治疗可采用片剂(见片剂说明书)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