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25g(按C16H19N3O5S计算)
国药准字H46020584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口服。 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袋)。 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 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2~4袋);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2~4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