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25万单位)
国药准字H20063160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用量: 1. 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2. 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 体重/kg首日第2~5日 15~25 0.2g顿服 0.1g顿服 26~35 0.3g顿服 0.15g顿服 36~45 0.4g顿服 0.2g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