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
国药准字H20093185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成 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一日,0.5g顿服;或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 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一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