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按C18H19N3O5S计0.25g
国药准字H20060575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口服。
1、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
2、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mg/kg体重,每天1次。
3、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严重病例,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
4、疗程一般7-14天,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
5、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头孢丙烯应按下表调整剂量:
(1)肌酐清除率30-120(ml/min),剂量为常用量,服药间隔为常规时间。
(2)肌酐清除率0-29*(ml/min),剂量为50%常用量,服药间隔为常规时间。
*血液透析可清除体内部分头孢丙烯,因此应在血透完毕后服用。
6、肝功能不全:肝功能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