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按C17H18FN3O3计算0.2g
国药准字H20046645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稀释于100ml相容的溶液(参见“配伍禁忌”)静脉滴注。
2、成人常用量:一日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滴注时间为60分钟以上。大静脉慢速静滴可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的不适和减少对静脉的刺激。
3、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8g,分2次静脉滴注。
疗程:
(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
(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
(3)肠道感染:5-7日。
(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5)伤寒:10-14日。
4、配伍禁忌:环丙沙星可以和生理盐水、林格氏液和林格乳酸液、10%果糖溶液、含0.225%或0.45%氯化钠的5%葡萄糖溶液相容。当环丙沙星溶液与相容的溶液混合时,由于微生物学和光敏性的原因,溶液应在混合后尽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