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43020872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丙戊酸钠片、丙戊酸钠糖浆:
1、成人常用量:每日按体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分次2-3次服。开始时按5-10mg/kg,一周后递增,至能控制发作为止。当每日用量超过250mg时应分次服用,以减少胃肠刺激。每日最大量为按体重不超过30mg/kg、或每日1.8-2.4g。
2、小儿常用量: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也可每日20-30mg/kg,分2-3次服用或每日15mg/kg,按需每隔一周增加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
丙戊酸钠缓释片:
1、癫痫:
(1)服药方法:口服。每日剂量应分1-2次服用,在癫痫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可考虑每日服药一次,本品应整片吞服,可以对半掰开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
(2)服用剂量:起始剂量通常为每日10-15mg/kg,随后递增至疗效满意为止。一般剂量为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该剂量范围下发作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则可以考虑增加剂量,但患者必须接受严明的监测。儿童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30mg/mg。成人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20-30mg/kg。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时,给药剂量应根据发作状态的控制情况来确定。每日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年龄及体重的来进行确定,但同时应考虑到临床上对丙戊酸盐的敏感度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其他详见说明书。
2、躁狂症:
(1)服药方法:口服。
(2)服用剂量:推荐的起始给药剂量为500mg/日。分2次服用,早晚各1次,应尽可能快地增加给药剂量。第3天达1000mg/日,第1周未达到1500mg/日,此后,可根据病情和本品的血药浓度调整剂量,维持剂量范围在1000-2000mg/日之间。其他详见说明书。
丙戊酸钠口服溶液:
口服,每日2次,每日用量取决于年龄和体重。
1、单药治疗常规剂量如下:
(1)成人:一般从600mg/日起步,每隔3天可增加200mg,直至症状得到控制。通常剂量范围为每天服1000mg至2000mg;即20-30mg/kg。若症状仍未得到控制,剂量可以增加至2500mg/日。
(2)体重超过20kg的儿童:一般从400mg/日起步(与体重无关),间隔加药直到症状得到控制;一般剂量范围为每日20-30mg/kg。若症状未得到控制,剂量可以增加至35mg/kg/日。
(3)体重20kg以下的儿童:一般为每日20mg/kg,严重病例可加量,但仅限于那些可以监测丙戊酸血药浓度的患者。剂量若高于每日40mg/kg,就必须监测临床生化指标及血液学指标。
(4)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降低剂量。因血浆浓度监测可能起误导作用,剂量应根据临床监测进行调整。
(5)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由于水杨酸类与丙戊酸具有相同的代谢途径,因此二者不可同时被服用。肝功能损伤,包括肝衰竭导致的死亡,曾发生在使用丙戊酸治疗的病人中。
(6)水杨酸类不可用于16岁以下儿童(见阿司匹林、水杨酸治疗Reye综合征的产品介绍)。此外与丙戊酸钠联合使用,对于3岁以下的儿童会增加肝毒性的危险。
2、联合治疗:
若开始使用丙戊酸钠时患者已经使用其它抗癫痫药物,后者需缓慢撤药。同时丙戊酸钠的剂量增加也应逐渐进行,一般在2周后加至目标剂量。若与诱导肝酶活性的抗癫痫药物(如苯妥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合用,那么丙戊酸钠的加药速度应为5-10mg/kg/日。一旦撤除了肝酶诱导剂,丙戊酸钠的剂量也可能要减少。若同时合用巴比妥类药物,特别是出现了镇静作用(尤其是在儿童),巴比妥类应减量。
3、注意:
(1)如果儿童服用剂量超过40mg/kg/日,应注意监测临床生化指标及血液学指标。
(2)适宜剂量的确定主要取决于疾病的控制情况,毋须常规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但如果控制不佳或怀疑出现副作用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可能会有所帮助。
注射用丙戊酸钠:
1、用于临时替代时(例如等待手术时):本品静脉注射剂溶于0.9%生理盐水,按照之前接受的治疗剂量(通常平均剂量20-30mg/kg/日),末次口服给药4至6小时后静脉给药;或持续静脉滴注24小时;或每日分四次静脉滴注,每次时间需约一小时。
2、需要快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并维持时:
(1)以15mg/kg剂量缓慢静脉推注,持续至少5分钟;然后以1mg/kg/hr的速度静滴,使血浆丙戊酸浓度达到75mg/l,并根据临床情况调整静滴速度。
(2)一旦停止静滴,需要立刻口服给药,以补充有效成分。口服剂量可以用以前的剂量或调整后的剂量。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