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mg
国药准字H20041561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口服用药。
1、成人用量:
(1) 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分三个阶段。
①治疗阶段:一日300-400mg(6-8粒),分3-4次服用,重症甲亢可适当加量,极量一日600mg(12粒),症状控制之后逐渐减量,一般需要1-3个月。
②减量阶段:根据病情、血压及血TSH水平酌情减量,一次可减量50-100mg(1-2粒),3-4周减量一次。
③维持量阶段:一日50-150mg(1粒-3粒),需服药6-12个月甚至更长。
(2)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手术前准备:术前服用本药使甲状腺功能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然后加服两周碘剂再进行手术,每次100mg(2粒),一日3-4次,术前1-2日停服本药。
(3) 作为放射性碘治疗的辅助治疗:需放射性碘治疗的重症甲亢患者,可先服本药治疗,放射性碘治疗后症状还未缓解者,可短期用药,每次100mg(2粒),一日三次。
2、儿童用量:
开始剂量每日4mg/kg体重,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