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4g:200揿(哈康)
国药准字H23020333
黑龙江省福乐康药业有限公司
(还有5个药企生产)
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刘晶晶 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呼吸内科
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通常作为临时用药,如果有哮喘发作的抑郁症或者是有哮喘发作时可使用喷雾吸入治疗,每次可吸入100-200μg,即1-2揿,如果有必要时,还可以每隔4~8个小时吸入一次,但是要注意24小时内不可以超过8揿,而且在使用时,需要将药瓶倒置,并且摇匀。不建议自行用药,建议到医院面诊后,遵医嘱使用,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