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g:20mg*20g
国药准字H10930213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外用,撒布在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若与乳膏剂联合用药,每日分别各一次。撒于鞋袜可一日1次,一般疗程2~6周。在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一周,以防复发。
黎舒华 副主任医师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皮肤病科
硝酸咪康唑散为外用药物,将本药物撒布在清洗后的患处,每天早晚各一次,如果和乳膏剂联合用药时,每天分别各用一次,撒于鞋袜时可以每天一次,通常2~6周为一个疗程,后期症状消失后,建议持续用药一周,为了预防出现复发。 如果儿童需要使用本药物时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才能使用。不建议自行用药,建议到医院面诊后,遵医嘱使用,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