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g(按C18H20FN3O4计)
国药准字H20060763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1、临用前,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溶解后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肾功能减退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决定用药剂量:
(1)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
(2)肌酐清除率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
(3)肌酐清除率10-19ml/min,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2、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