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装10毫升
国药准字Z32020967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刘晶晶 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呼吸内科
咳喘宁口服液采用口服,每次10毫升,一天两次。 患者在用药期间如果连续三天使用症状没有明显缓解,立刻到医院就诊,不可自行延长用药时间或增大用药量,避免造成药量蓄积,影响身体健康。本品存放时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到的地方,出现误服,如果儿童需要用药,应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不建议自行用药,建议到医院面诊后,遵医嘱使用,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