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10mg;(2) 25 mg。
国药准字H20080294
推荐剂量
本品的推荐剂量是早晨10 mg,每日一次,空腹或进食后给药。在耐受本品的患者中,剂量可以增加至25 mg(参见[临床试验])。
在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中,建议开始使用本品前对血容量不足进行纠正(参见[注意事项])。
肾损害患者
开始使用本品前建议评估肾功能,之后应定期评估。
eGFR低于45 mL/min/1.73 m2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eGFR高于或等于45 mL/min/1.73 m2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如果eGFR持续低于45 mL/min/1.73 m2,应停用本品(参见[注意事项])。
肝损害患者
肝损害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重度肝损害患者的恩格列净暴露增加。重度肝损害患者的治疗经验有限,因此,不建议该部分人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