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μg
国药准字H20083453
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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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每次0.1-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戴军 主治医师
黄石市中心医院 神经内科
石杉碱甲片为口服用药,常规用药剂量为每天两次,每次2~4片,其中日用量最多不可以超过9片,具体用药剂量建议对临床医嘱或向医生咨询后再进行用药。 由于本药物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药剂量会存在个体差异,一般用药时建议从小剂量开始用药,然后逐渐增量。不建议自行用药,建议到医院面诊后,遵医嘱使用,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