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75ml,1500IU/支
国药准字S10970021
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1、用法:皮下注射应在上臂三角肌附着处。同时注射类毒素时,注射部位须分开。肌内注射应在上臂三角肌中部或臀大肌外上部。只有经过皮下或肌内注射未发生反应者方可作静脉注射。静脉注射应缓慢,开始每分钟不超过1毫升,以后每分钟不宜超过4毫升。一次静脉注射不应超过40毫升,儿童每1Kg体重不应超过0.8毫升,亦可将抗毒素加入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等输液中静脉点滴。静脉注射前将安瓿在温水中加热至接近体温,注射中发生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
2、用量:
(1)预防: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1500-3000IU,儿童与成人用量相同;伤势严重者可增加用量1-2倍。经5-6日,如破伤风感染危险未消除,应重复注射。
(2)治疗:第1次肌内或静脉注射50000-200000IU,儿童与成人用量相同;以后视病情决定注射剂量与间隔时间,同时还可以将适量的抗毒素注射于伤口周围的组织中。初生儿破伤风,24小时内分次肌内或静脉注射20000-100000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