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ml:1单位
国药准字H20060895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1、静注、肌肉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
2、一般出血:成人1-2单位;儿童0.3-0.5单位。
3、紧急出血:立即静注0.25-0.5单位,同时肌肉注射1单位。
4、各类外科手术:手前一天肌晚肌注1单位,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
5、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最好加入10ml的0.9%NaCl液中,混合注射。
6、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至出血完全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