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ml:0.25g
国药准字H50021323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1、成人常用量:
(1)静脉注射,一次0.125-0.25g,一日0.5-1g,每次0.125-0.25g,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20-40ml,注射时间不得短于10分钟。
(2)静脉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5-1g,以5%-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
(3)注射给药,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小儿常用量:静脉注射,一次按体重2-4mg/kg,以5%-2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
1、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
2、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
3、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引起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1、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2、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加重;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
3、高血压或者非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4、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功能不全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药: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
7、老年用药: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或酌情减量。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本品为茶碱与乙二胺复盐,其药理作用主要来自茶碱,乙二胺使其水溶性增强。本品对呼吸道平滑肌有直接松弛作用。其作用机理比较复杂,过去认为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使细胞内cAMP含量提高所致。近来实验认为茶碱的支气管扩张作用部分是由于内源性肾上腺素与去甲肾上腺素释放的结果,此外,茶碱是嘌呤受体阻滞剂,能对抗腺嘌呤等对呼吸道的收缩作用。茶碱能增强膈肌收缩力,尤其在膈肌收缩无力时作用更显著,因此有益于改善呼吸功能。本品尚有微弱舒张冠状动脉,外周血管和胆管平滑肌作用。有轻微增加收缩力和轻微利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