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133074
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与其他抑制麻风药联合用于由麻风分枝杆菌引起的各种类型麻风和疱疹样皮炎的治疗,也用于脓疱性皮肤病、类天疱疮、坏死性脓皮病、复发性多软骨炎、环形肉芽肿、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某些皮肤病变、放线菌性足分支菌病、聚会性痤疮、银屑病、带状疱疹的治疗。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醋氨苯砜注射液:
肌内注射。一次0.225g,隔60-75日注射1次,疗程长达数年。
氨苯砜片:
1、抑制麻风:口服,与一种或多种其他抗麻风药合用。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一次;或按体重一次0.9-1.4mg/kg,一日一次,最高剂量每日200mg。可与开始每日口服12.5-25mg,以后逐渐加量到每日100mg。小儿按体重一次0.9-1.4mg/kg,一日一次。由于本品有蓄积作用,故每服药6日停药1日,每服药10周停药2周。
2、治疗疱疹样皮炎:口服,成人起始每日50mg,如症状未完全抑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300mg,成人最高剂量每日500mg,待病情控制后减至最低有效维持量。小儿开始按体重一次2mg/kg,一日一次,如症状未完全抑制,可逐渐增加剂量,待病情控制后减至最小有效量。
3、预防疟疾,本品100mg与乙胺嘧啶12.5mg联合,1次顿服,每7日服药1次。
醋氨苯砜注射液:
1、注射局部有疼痛感,时久还可发生局部硬块。
2、偶见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背、腿痛,胃痛,食欲减退;皮肤苍白、发热、溶血性贫血;异常乏力或软弱、变性血红蛋白血症;精神紊乱、周围神经炎、咽痛、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砜类综合征或肝脏损害等。
3、下列症状如持续存在需引起注意:眩晕、头痛、恶心、呕吐。
氨苯砜片:
1、本品治疗初期,部分患者可产生轻度不适,如恶心、上腹不适、纳差、头痛、头晕、失眠、无力等,但不久均可自行消失。
2、贫血,可由于溶血、缺铁或营养不良所致,一般见于治疗初期,且能自行纠正。亦可有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等血液系统反应。
3、药疹,严重者表现为剥脱性皮炎,如有发热、淋巴结肿大、肝、肾功能损害和单核细胞增多,称为“氨苯砜综合征”。
4、急性中毒,一次服用大剂量本品可使血红蛋白转为高铁血红蛋白,造成组织缺氧、紫绀、中毒性肝炎、肾炎和神经精神等损害,如未及时治疗可致死亡。
对本品及磺胺类药物过敏者、严重肝功能损害和精神障碍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苯砜。
醋氨苯砜注射液:微细颗粒的油混悬液,静置后,微细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淡黄色混悬液。
氨苯砜片:白色或类白色片。
1、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严重贫血、G-6-PD缺乏、变性血红蛋白还原酶缺乏症、肝、肾功能减退、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病及有精神病史者。
2、交叉过敏:砜类药物之间存在交叉过敏现象。此外,对磺胺类、呋塞米类、噻嗪类、磺酰脲类以及碳酸酐酶抑制药过敏的患者亦可能对本品发生过敏。
3、随访检查:
(1)血常规计数,用药前和治疗第一月中每周一次,以后每月一次,连续6个月,以后每半年一次。
(2)G-6PD测定,如为G-6PD缺乏者则本品应慎用。
(3)肝功能试验(如尿胆红素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治疗中患者发生食欲减退、恶心或呕吐时应作测定,如有肝脏损害,应停用本品。
(4)肾功能测定,有肾功能减退者在治疗中应定期测定肾功能,适当调整剂量。
4、原发性和继发性耐氨苯砜麻风杆菌菌株日渐增多,本品不宜单独用于治疗麻风,应与利福平、氯法齐明、乙硫异烟胺、丙硫异烟胺、氧氟沙星、米诺环素、克拉霉素等联合应用。
5、皮损查菌阴性者疗程6个月,阳性者至少2年或用药至细菌转阴。对未定型和结核样麻风的治疗需持续3年,二型麻风需2~10年,瘤型麻风需终身服药。
6、快乙酰化型患者本品的血药浓度可能很低,需调整剂量。慢乙酰化型患者本品的血药浓度可能较高,亦需调整剂量。
7、肾功能减退患者用药时需减量,如肌酐清除率低于4ml/min时需测定血药浓度,无尿患者应停用本品。
8、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或中毒性皮肤发应,应迅速停用本品。但出现麻风反应状态时不需停药。
9、治疗中如出现严重“可逆性”发应(I型)或神经炎时,应合用大剂量肾上腺激素。
10、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应用本品时需减量。
11、治疗庖疹样皮炎时,应服用无麸质饮食,连续6个月,使氨苯砜的剂量可减少50%或停用本品。
本品为砜类抑菌剂,对麻风杆菌有较强的抑菌作用,大剂量时显示杀菌作用。其作用机制与磺胺类药物相似,作用于细菌的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叶酸的合成。两者的抗菌谱相似,均可为氨基苯甲酸所拮抗。本品亦可作为二氢叶酸还原酶抑制剂。此外,本品尚具免疫抑制作用,可能与抑制疱疹样皮炎的作用有关。如长期单用,麻风杆菌易对本品产生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