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20043619
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静脉滴注,注射用达卡巴嗪应临用前现配,2小时内用完:取2.5~6mg/kg或200~400mg/m2,用生理盐水10~15ml,溶解后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滴注。30分钟以上滴完,一日一次,连用5~10日为1疗程,一般间歇3~6周重复给药。单次大剂量:650~1450mg/m2,每4~6周1次。
静脉注射:一次200mg/m2,一日一次,连用5日,每3~4周重复给药。
1、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20日,白细胞最低见于给药后21—25日,血小板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日。
2、胃肠道反应较常见,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12
小时,偶有粘膜炎。
3、偶有流感样综合征,发生于给药后7日,持续1—3周,也可有百部麻
木、脱发。
对本品过敏者禁止使用。
达卡巴嗪。
本品为类白色或略带微红色的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1、因本品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需临时配置,溶解后立即注射。并尽量避光。
2、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尿素氮、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暂时性升高。
3、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本品,用药期间禁止活病毒疫苗接种。
4、肝肾功能损害、感染患者慎用本品。
5、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尿酸、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