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丸重9g
国药准字Z22024988
吉林菲诺制药有限公司
清胃火。用于由胃火引起的牙龈肿痛,口干唇裂,咽喉痛。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大黄、黄芩、龙胆、黄柏、栀子、升麻、石膏、知母、冰片等味。
本品为黑色水的蜜丸,除去炭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味凉苦。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脾胃虚寒,食少、大便次多、便溏者不适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龈肿痛、唇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