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5g*12粒/盒
国药准字Z22022392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疏风解表、清热盗汗。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尚不明确。
1.对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胍过敏者禁用。
2.高空作业者、车辆驾驶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用。
南板蓝根、大青叶、金盏银盘、岗梅、山芝麻、穿心莲叶、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胍、马来酸氯苯那敏。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或灰褐色的粉末,或为四色颗粒;味苦。
1.本品清热解毒,风寒外感者慎用。
2.孕妇慎用。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呱、马来酸氯苯那敏,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品。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5.本品含盐酸吗啉呱、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使用时应注意此三种药物的用药禁忌及注意事项等。
6.对本品所含对乙酰氨基酚,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使用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