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2粒*2板
国药准字H21022007
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磷酸苯丙哌林。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