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g
国药准字H14021577
山西昂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 SCLC疗效尤佳。
口服,按体重每日10~16mg/Kg,分四次服,21天为一疗程或每日6~8mg/Kg,90日为一疗程。联合方案中,推荐总量为按体表面积150~200mg/m2,连用14天,耐受好。饭后1~1.5小时或睡前服用能减少胃肠道反应。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3~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六甲蜜胺。
化学名称:2,4,6-三(二甲氨基)均三嗪。
分子式:C9H18N6
分子量:210.28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忌用。
本品为嘧啶类抗代谢药物,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干扰叶酸代谢,选择性抑制DNA、RNA和蛋白质的合成。为周期特异性药,与烷化剂无交叉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