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12021019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口服。1.单药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2.联合应用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1个疗程。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2~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性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个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