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g
国药准字H23020450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SCLC疗效尤佳。
口服,按体重每日10-16mg/kg,分四次服,21天为一疗程或每日6-8mg/kg,90日为一疗程。联合方案中,推荐总量为按体表面积150-200mg/m2,连用14天,耐受好。饭后1-1.5小时或睡前服用能减少胃肠道反应。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3-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本品为白色片。
1、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忌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本品。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大于65岁老年患者酌情减量。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为嘧啶类抗代谢药物,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干扰叶酸代谢,选择性抑制DNA、RNA和蛋白质的合成。为周期特异性药,与烷化剂无交叉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