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100ml
国药准字H20123128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含漱用。在50毫升温开水中加入本品2毫升,在口腔中含嗽1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儿童剂量减半。
不良反应少见且轻微,偶有恶心、呕吐、口腔金属味、食欲缺乏等。
1.对甲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浓替硝唑。
本品为无色只为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
1.本品仅供含漱,且必须稀释后使用,不得咽下。
2.用药3日后,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3.过敏体质及血液病患者慎用。
4.有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