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Z22024903
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荆芥、淡豆豉、桔梗、淡竹叶、甘草。
本品为淡褐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