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氧氟沙星0.2g与葡萄糖5.0g
国药准字H51023160
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伤寒。
4、骨和关节感染。
5、皮肤软组织感染。
6、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1、静脉缓慢滴注。
2、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1.5瓶),一日2次,疗程7-14日。
3、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1瓶),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1瓶),一日2次,10-14日。
4、前列腺炎:一次0.3g(1.5瓶),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1.5瓶),一日2次,疗程7-14日。
5、单纯性淋病:一次0.4g(2瓶),单剂量。
6、伤寒:一次0.3g(1.5瓶),一日2次,疗程10-14日。
7、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2瓶),一日2次。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注射部位刺激症状,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氧氟沙星、葡萄糖。
本品为淡黄绿色澄明液体。
1、本品每0.2g静脉滴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9、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禁用。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11、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目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橼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
2、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
3、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
4、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
5、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氧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