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20粒
国药准字Z50020628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孕妇禁用。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味。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