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相当于原药材1.8g。
国药准字Z41021504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中风血(脑血栓)恢复期(一年内)半身不遂,肢体麻木。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尚不明确。
孕妇忌用。
川芎、丹参、黄芪、泽泻、三七、槐花、桂枝、郁金、木香、冰片、山楂。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褐色;气香,味微苦。
1.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患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4.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