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ml:30mg
国药准字H21022246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治疗脑、心及外周血管痉挛所致的缺血,肾、胆或胃肠道等内脏痉挛。
成人常用量:
1、肌内注射,一次30mg,一日90-120mg。
2、静脉注射,一次30-120mg,每3小时1次。应缓慢注射,不少于1-2分钟,以免发生心律失常以及足以致命的窒息等。用于心搏停止时,两次给药要相隔10分钟。
1、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及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2、胃肠道外给药可引起注射部位发红、肿胀或疼痛。快速胃肠道外给药可使呼吸加深、面色潮红、心跳加速、低血压伴眩晕。
3、过量时可有视力模糊、复视、嗜睡或(和)软弱。
1、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时禁用。
2、震颤麻痹(帕金森氏病)时一般禁用。
3、出现肝功能不全时应即行停药。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罂粟碱。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1、需注意定期检查肝功能,尤其是患者有胃肠道症状或黄疸时。出现肝功能不全时应停药。
2、由于对脑及冠状血管的作用不及对周围血管,可使中枢神经缺血区的血流进一步减少,出现“窃流现象”。用于心绞痛、新近心肌梗死或卒中时须谨慎。
3、心肌抑制时忌大量,以免引起进一步抑制。
4、青光眼患者要定期检查眼压。
5、静脉注射大量能抑制房室和室内传导,并产生严重心律失常。
6、对诊断的干扰:服药时血嗜酸性细胞、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可增高,提示肝功能受损。
罂粟碱对血管、心脏或其他平滑肌有直接的非特异性松弛作用,其作用可能是抑制环核苷酸磷酸二酯酶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