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按C17H27NO2计 100mg
国药准字H20193186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适用于各种类型抑郁症。
1.起始剂量为37.5mg/日,分两次或三次进餐时服用。
2.根据病情和耐受性可以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情况最高剂量为225mg/日,分三次口服。
3.增加的剂量达75mg/天,至少应间隔4天。
4.对于严重的抑郁症患者,可增加至375mg/日,或遵医嘱。
1.通常在治疗早期发生,部分存在剂量相关性,常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痛、虚弱、出汗、嗜睡、失眠、头晕、神经质、口干、焦虑、厌食、体重下降、皮疹、男性射精异常或阳痿。
2.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及肾功能异常、血清胆固醇轻度升高、视力模糊、可逆性骨髓抑制。
对博乐欣过敏者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博乐欣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文拉法辛,其化学名为:(±)-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环己醇盐酸盐。
本品为白色片。
1.有躁狂史和癫痫的患者应慎用博乐欣。癫痫发作应停用博乐欣。
2.有心脏病、高血压及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应慎用博乐欣。
3.有中等肝硬化的患者,应降低50%的剂量,有轻度到中度肾损坏的病人,每日剂量降低25%。
4.目前尚无有关和电休克联合治疗的经验。
5.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已应用博乐欣6周或更长时间,应在两周内逐渐减量。
6.用药期间避免饮酒。
7.驾驶/操纵机器:临床证明,服用博乐欣后,对认知功能或精神活动没有影响,然而与所有精神类药物一样,病人在驾车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谨慎。
博乐欣及其活性代谢物是5-HT、NE再摄取的强抑制剂,是多巴胺的弱抑制剂。体外试验未发现文拉法辛及其活性代谢物对M受体、组胺、a-肾上腺素能受体有明显的亲和力。文拉法辛及其活性代谢物无MAO抑制剂的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