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6670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盐酸拉贝洛尔注射液:
1、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高血压,尤其是高血压危象。也适用于伴有冠心病的高血压及伴有心绞痛或心衰史的高血压。
2、适用于外科手术前控制血压。
3、适用于嗜铬细胞瘤的降压治疗。
4、适用于妊娠高血压。
盐酸拉贝洛尔片:用于各种类型高血压。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拉贝洛尔片:口服。一次100mg,每日2-3次,2-3天后根据需要加量。常用维持量为200-400mg,每日2次。饭后服。极量每日2400mg。
盐酸拉贝洛尔注射液:
1、静脉推注:一次25-50mg加10%葡萄糖注射液20ml,于5-10分钟内缓慢推注,如降压效果不理想可于15分钟后重复一次,直至产生理想的降压效果。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一般推注后5分钟内出现最大作用,约维持6小时。
2、静脉滴注:本品100mg加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250m1,静脉滴注速度为1-4mg/分,直至取得较好效果,然后停止滴注,有效剂量为50-200mg,但对嗜铬细胞瘤患者可能需300mg以上。
偶有头昏、胃肠道不适、疲乏、感觉异常、哮喘加重等症。个别患者有体位性低血压。
1、支气管哮喘患者禁用。
2、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心传导阻滞(Ⅱ至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的患者禁用。
3、重度或急性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拉贝洛尔(C19H24N2O3·HCl)。
盐酸拉贝洛尔片:白色或类白色片。
1、本品对下列诊断可能产生干扰:本品尿中代谢产物可造成尿儿茶酚胺和VMA假性升高;本品可使尿中苯异丙胺试验呈假阳性。
2、少数病人可在服药后2-4小时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因此用药剂量应该逐渐增加。(若降压过低,可用新福林和阿托品予以拮抗)。
3、本品用于嗜铬细胞瘤的降压有效,但少数病例有血压反常升高的报道,故用药时应谨慎。
4、有下列情况应慎用:过敏史、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炎、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雷诺综合征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肾功能减退。
5、本品用量必须强调个体化,不同个体、不同疾病用量不尽相同。
6、运动员慎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安全有效地用于妊娠高血压,不影响胎儿生长发育,乳汁中的浓度为母体血液的22-45%,乳母慎用。
8、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老年人用本品生物利用度高,因此可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本品具有α1受体和非选择性β受体拮抗作用,两种作用均有降压效应,口服时两种作用之比约为1∶3,大剂量时具有膜稳定作用,内源性拟交感活性甚微。本品降压强度与剂量有关,不伴反射性心动过速和心动过缓,立位血压下降较卧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