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0ml:13.98g(总氨基酸)
国药准字H20054333
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急性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肠道外支持;大手术、外伤或脓毒血症引起的严重肾功能衰竭以及急性和慢性肾功能衰竭。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250-500ml,缓慢滴注。小儿用量遵医嘱。进行透析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每日1000ml,最大剂量不超过1500ml。滴速不超过每分钟15滴。
静滴速度过快能引起恶心、呕吐、心悸、寒战等反应。应及时减慢给药速度(静滴每分钟15滴为宜),老年人和危重患者尤要注意。
氨基酸代谢紊乱、严重肝功能损害、心功能不全、水肿、低血钾、低血钠患者禁用。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组氨酸、异亮氨酸、亮氨酸、醋酸赖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缬氨酸、盐酸半胱氨酸。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1、凡用本品的患者,均应低蛋白,高热量饮食。热量摄入应为每日2000千卡以上,如饮食摄入量达不到此值,应给予葡萄糖等补充,否则本品进入体内转变为热量,而不能合成蛋白。
2、应严格控制给药速度,不超过每分钟15滴。
3、使用过程中,应监测血糖、血清蛋白、肾功能、肝功能、电解质、二氧化碳结合力、血钙、血磷等,必要时检查血镁、和血氨。如出现异常,应注意纠正。
4、注意水平衡,防止血容量不足或过多。
5、尿毒症病人宜在补充葡萄糖同时给予少量胰岛素,糖尿病患者应给以适量胰岛素,以防出现高血糖。
6、尿毒症性心包炎、尿毒症脑病、无尿、高钾血症等应首先采用透析治疗。
7、使用本品前应详细检查药液有无浑浊,密封完好才能使用。若遇冷析出结晶,可置50℃温水中溶解后再用。药液一经使用后,剩余药液切勿保存再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氨基酸类药。可补充体内必需氨基酸,使蛋白质合成显著增加而改善营养状况。慢性肾衰时,体内大多数必需氨基酸血浆浓度下降,而非必需氨基酸血浆浓度正常或升高。本品可使下降的必需氨基酸血浆浓度恢复。如同时供给足够能量,可加强同化作用,使蛋白质无须作为能源被分解利用,不产生或极少产生氮的终末代谢产物,有利于减轻尿毒症症状。亦有降低血磷,纠正钙磷代谢紊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