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0002
国药准字H10950181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直接涂于患处,每日2-3次,病情较重或慢性炎症患者,每日5-8次或遵医嘱。。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皮炎、湿疹部位已发生溃烂,化脓等细菌感染时禁用。
3、皮炎、湿疹部位有明显渗出或皮肤破溃时禁用。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地塞米松、薄荷脑、樟脑。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1、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2、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
3、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本品不宜与其它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腭裂,胚胎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胚胎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
(2)哺乳期生理剂量或低药理剂量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如乳母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则不应哺乳。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本品。
9、儿童用药:小儿避免使用。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量,抑制组胺及其他毒性物质的形成和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