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国药准字H21021449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及股癣。
外用,每次挤少许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尚不明确。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主要成份十一烯酸锌0.2克,十一烯酸0.05克。
本品为软膏剂。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系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的生长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