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0ml:38.266g(总氨基酸)
国药准字H19993582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品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中心静脉插管或由周围静脉滴注。常用量:一日250ml-1000ml。成人滴速每1分钟40滴,儿童、老人及重病者滴速宜更慢。应按年龄、病情和体重增减剂量。
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恶心、呕吐、头痛和气喘。由于含有抗氧化剂亚硫酸氢钠,因此偶有可能会诱发全身性过敏反应(尤其哮喘病人)。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氮质血症、无尿、心力衰竭及酸中毒未纠正前禁用。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异亮氨酸(C6H13NO2)、组氨酸(C6H9N3O2)、亮氨酸(C6H13NO2)、丙氨酸(C3H7NO2)、赖氨酸醋酸盐(C6H14N2O2·C2H4O2)、甘氨酸(C2H5NO2)、甲硫氨酸(C15H11NO2S)、N-乙酰-L-酪氨酸(C11H12NO4)、苯丙氨酸(C9H11NO2)、丝氨酸(C3H7NO3)、色氨酸(C11H12N2O2)、脯氨酸(C5H9NO2)、苏氨酸(C4H9NO3)、谷氨酸(C5H9NO4)、缬氨酸(C5H11NO2)、N-乙酰-L-半胱氨酸(C5H9NO3S)、精氨酸(C6H14N4O2)、山梨醇(C6H14O6)、亚硫酸氢钠(NaHSO3)。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水杨酸配伍使用。
2、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可贮存再用。
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含必需氨基酸与非必需氨基酸比(E/N)为1∶2.5,其中丙氨酸、脯氨酸含量较高,为创伤患者氨基酸代谢之必需。本品具有促进人体蛋白质代谢正常,纠正负氮平衡,补充蛋白质,加快伤口愈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