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25g与甲硫氨酸50mg
国药准字H20051947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本品适用于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和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等症状。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0.6g(2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5g,甲硫氨酸0.1g),每日3次,每日最高剂量不宜超过16粒。
常规剂量下,本品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骚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对乙酰氨基酚、甲硫氨酸过敏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甲硫氨酸。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1、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2、服用盐酸胃复安、多潘立酮、消胆胺、丙酮苄羟香豆素、左旋多巴患者慎服。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5%)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4、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5、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6、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7、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8、对诊断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已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4)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可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10、儿童用药:12岁及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12、药物过量:不要超剂量服用,超剂量服用时即使无任何症状,应立即听医嘱,否则因为延迟治疗引起严重肝损伤。
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药,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合成而产生镇痛作用。甲硫氨酸为对乙酰氨基酚解毒剂,通过增加肝中谷胱甘肽的含量达到避免对乙酰氨基酚对肝脏造成的肝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