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3g*45粒
国药准字Z22024541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补肾强身。用于腰酸足软,头晕耳鸣,眼花心悸。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尚不明确。
儿童、孕妇禁用
淫羊藿、金樱子、菟丝子、女贞子(制)、狗脊(制)。辅料:无。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酸。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