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4g(无蔗糖)
国药准字Z20103039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尚不明确。
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无蔗糖).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