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32025622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治疗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氧沙林片:
1、用法:口服,两小时后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时)。
2、剂量:白癜风,按体重0.5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25mg-30mg,每周2-3次;银屑病,按体重0.6mg/kg计算,成人每次服用量为30mg-35mg,每周2-3次。
3、照光时间:
(1)日光照射(日晒),首次照射时间为15-25分钟,浅肤色一般为15分钟,中等肤色为20分钟,深肤色为25分钟,以后治疗可适当增加5分钟的照射时间。
(2)黑光照射,照射治疗时间为照射出现红斑反应时间的一半。
甲氧沙林溶液:
外用:
1、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4、0.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甲氧沙林搽剂:
1、1%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8MOP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候,用长波长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漫性患者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3、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甲氧沙林片:
1、本品毒性较低。由于对光的耐受性差异,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皮肤瘙痒、红斑等光过敏症状,通常症状会慢慢减轻或消失,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物。
2、过度照射可引起发红、水疱等类似晒伤症状,此时需停药至症状消除后再使用。治疗时调整好照射的强度和照射时间可避免该症状发生。
3、少数患者口服后可能出现轻微的恶心、头痛等不适反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服,或减少服用量,可减轻不适反应。
外用制剂: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1、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2、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3、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氧沙林。
甲氧沙林片:白色或类白色片。
甲氧沙林溶液: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甲氧沙林搽剂:无色澄清溶液。
1、配合光照治疗要调整好照射时间和照射强度。
2、照光治疗前后要注意对皮肤的保护,避免曝晒。
3、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4、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5、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辛辣食物。
6、口服甲氧沙林片同时外用甲氧沙林溶液,疗效更显著,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8、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
9、老年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10、药物过量:如药物过量时,在2-3小时内,导引呕吐,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时,如发生意外的照射过度或暴晒日光,可将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时,如在24小时内出现Ⅱ度烧伤(显著红斑而无水肿),提示开始潜在的严重烧伤信号,应根据发生的范围和严重度进行烧伤的对症治疗。
本品(8MOP)为补骨脂素的衍生物,为光敏剂。与表皮细胞结合的本药,易被波长在320-400nm的长波紫外线激活,形成光加合物,产生光毒反应,抑制表皮细胞DNA合成及有丝分裂,表皮细胞更新速度减缓,从而对银屑病起治疗作用。光敏反应的结果还使黑色细胞中的络氨酸酶活力增加,促使黑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素细胞向表皮中移动,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