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5g(按C18H33ClN2O5S计算)
国药准字H2007010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系统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口服,一次0.15~0.3g(1~2片)(以克林霉素计),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0~20mg,分3~4次服用。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常见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稀便、腹泻、腹痛等,通常不影响治疗,少数病人可出现黄疸和肝功能异常,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刺脱性皮炎等过敏反应;偶有出现可逆性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嗜酸性细胞减少症。长期使用时,可引起异常口渴,极度乏力,显著体重减轻,甚至伪膜性肠炎,应进行肝功能试验及血象检查,深部真菌感染患者忌用。详见说明书。
下列情况禁用:1.对本品,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过敏者;2.深部霉菌感染时。
本品活性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辅料: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1.患者对一种林可霉素过敏时可以对林可霉素亦产生过敏反应。
2.不同菌株对林可霉素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3.肝、肾功能应减退时应慎用,除重度减退外,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克林霉素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采用高剂量时需做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4.在肠胃疾病或既往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抗生素伴随肠炎时应慎用,以免发生伪膜性肠炎。
克林霉素磷酸酯为化学合成的克林写素行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体内后违速被水解为克林霉素发挥抗菌活性。体外试验表明,克林宿東对以下微生物有活性:(1)需氧革兰氏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菊和表皮葡萄球圍(均包括产青马索酶和不产青需素酶的菌株),链球菌(微肠道球菌除外)。晒炎球菌。(2)厌氧革兰氏阴性杆菌属:拟杆菌属(含胞辑拟杆菌群和产黑索拟杆菌畔)和梭杆菌。(3)厌氧革兰氏阳性不产芽怕轩菌属:丙酸杆苗属,真细業属和放线菌属。(4)厌氧和微需氧的革兰氏阳性杆菌属:消化球堂属、微需氧链球菌和消化链球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