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万IU
国药准字S20053082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等血栓性疾病。
急性心肌梗塞静脉溶栓治疗:一般推荐本品150万IU溶解于5%葡萄糖100ml,静脉滴注1小时。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应尽早开始,争取发病12小时内开始治疗。对于特殊病人(如体重过低或明显超重),医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剂量(按2万IU/kg体重计)。
1、发热、寒颤、恶心呕吐、肩背痛、过敏性皮疹。本品静脉滴注时可发生低血压,如血压下降应减慢滴注速度;过敏性休克罕见。轻度过敏反应不必中断治疗,重度过敏反应需立即停止静滴。过敏反应可用抗组织胺药物或激素处理。
2、出血,穿刺部位出血,皮肤瘀斑,胃肠道,泌尿道或呼吸道出血。重组链激酶用于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时,脑出血的发生率为0.1-0.3%。大出血时可用6-氨基己酸,输新鲜血浆或全血。
3、其他反应,本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时可出现再灌注心率失常,偶见缓慢心率失常、加速性室性自搏性心率、室性早搏或室颤等;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黄疸及GPT升高;溶栓后可发生继发性栓塞,如肺栓塞、脑栓塞或胆固醇栓塞等。
1、两周内有出血、手术、外伤史、心肺复苏或不能实施压迫止血的血管穿刺等患者禁用。
2、近两周内有溃疡出血病史、食管静脉曲张、溃疡性结肠炎或出血性视网膜病变患者。
3、未控制的高血压,血压>180mmHg/110mmHg以上或不能排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患者。
4、凝血障碍及出血性疾病患者。
5、严重肝肾功能障碍患者。
6、二尖瓣狭窄合并心房颤动伴左房血栓者(溶栓后可能发生脑栓塞)、感染性心内膜炎患者。
7、妊娠期妇女。
8、对链激酶过敏患者。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链激酶。
本品为白色冻干粉末。
1、本品应严格在临床医师的指导下用药。
2、急性心肌梗塞溶栓治疗应尽早开始,争取发病12小时内开始治疗。
3、本品使用前用5%葡萄糖溶液溶解,溶解液应在4-6小时内使用。
4、用链激酶后5天至12个月内不能用重组链激酶。
5、用本品治疗血管再通后,发生再梗塞,可用其他溶栓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7、药物过量:如使用药物过量,易发生出血,如出血量过大时,可用6-氨基己酸止血,输新鲜血浆或全血。
注射用重组链激酶的成分为重组链激酶,重组链激酶与纤溶酶原以1:1克分子比结合成复合物,然后把纤溶酶原激活成纤溶酶,纤溶酶催化血栓主要基质纤维蛋白水解,从而使血栓溶解,血管再通;同时重组链激酶的溶栓作用因纤维蛋白的存在而增强,因此重组链激酶能有效特异的溶解血栓或血块,能治疗以血栓形成为主要病理变化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