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mg*50s
国药准字H33021143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 ,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 50~200mg 。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 15ml/ ( min. 1.73m[sup]2[/sup] )者,每日 25mg ; 15~35ml/ ( min. 1.73m[sup]2[/sup] )者,每日最多 50mg 。或遵医嘱。
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1. Ⅱ - Ⅲ 度心脏传导阻滞。 2. 心源性休克者。 3. 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阿替洛尔。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 3 天,常可达 2 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