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14022266
本品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氨苄西林片:
1、用法:口服。
2、用量:
(1)成人:一次0.25-0.75g,一日4次。
(2)小儿:每日剂量按体重25mg/kg,一日2-4次。
氨苄西林颗粒:
口服。服前用凉开水冲至60毫升标志处,每次服前摇匀,然后倒入特制小杯内按以下剂量服用。年龄1周岁以内,剂量5ml,每日服用次数3次。年龄1-3周岁以内,剂量10ml,每日服用次数3次。年龄3-5周岁以内,剂量15ml,每日服用次数3次。年龄5-10周岁以内,剂量20ml,每日服用次数3次。
氨苄西林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0.25-0.75g,一日4次。小儿每日剂量按体重25mg/kg,一日2-4次。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1、成人:肌内注射一日2-4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剂量为一日4-8g,分2-4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一日剂量可以增加至12g,一日最高剂量为14g。
2、儿童:肌内注射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分2-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为按体重300mg/kg。
3、足月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2.5-25mg/kg,出生第1、2日每12小时1次,第3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4、早产儿:出生第1周、1-4周和4周以上按体重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
5、肾功能不全者: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或小于10ml/min时,给药间期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24小时。
6、氨苄西林钠溶液浓度愈高,稳定性愈差。在5℃时1%氨苄西林钠溶液能保持其生物效价7天,但5%的溶液则为24小时。浓度为30mg/ml的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在室温放置2-8小时仍能至少保持其90%的效价,放置冰箱内则可保持其90%的效价至72小时。稳定性可因葡萄糖、果糖和乳酸的存在而降低,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
7、供肌内注射可分别溶解125mg、500mg和1g氨苄西林钠在0.9-1.2ml、1.2-1.8ml和2.4-7.4ml灭菌注射用水中。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患者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
(1)氨苄西林片:白色片。(2)氨苄西林颗粒:加矫味剂的颗粒;气芳香。(3)氨苄西林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4)注射用氨苄西林钠: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尚未做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7、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的衰退,用量应适当减少。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氨苄西林钠为广谱半合成青霉素。本品对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具较强抗菌作用,与青霉素相仿或稍逊于青霉素。氨苄西林对草绿色链球菌亦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肠球菌属和李斯德菌属的作用优于青霉素。
2、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放线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杆菌、奈瑟菌属以及除脆弱拟杆菌外的厌氧菌均具抗菌活性,部分奇异变形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细菌对本品敏感。
2、氨苄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发挥杀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