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重0.64g
国药准字Z20063303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大黄泻下作用强,饭前服用对胃肠道的刺激大,可以引起腹泻。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本品成分为薄荷脑、蝉蜕、车前子、陈皮、赤芍、当归、甘草、黄连、黄芩、蒺藜、荆芥油、桔梗、菊花、连翘、麦冬、石膏、熟大黄、天花粉、玄参、栀子、枳壳。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片;味苦。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