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9g
国药准字Z61021234
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爆发火眼。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尚不明确。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桔梗、熟大黄、天花粉、石膏、麦冬、玄参、栀子、蒺藜(盐制)、蝉蜕、甘草、陈皮、菊花、车前子(盐制)、当归、黄芩、赤芍、黄连、枳壳(麸炒)、薄菏、连翘、荆芥。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味甘、苦。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爆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