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Z44022707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尚不明确。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辅料为蜂蜜。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味苦。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应用明目上清丸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