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mg
国药准字H33020001
浙江浙北药业有限公司
适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葡萄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及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急变期。
1、绒毛膜上皮癌:成人常用量,每日6mg~6.5mg/kg,分两次口服,以10日为一疗程,疗程间歇为3~4周。
2、白血病:
(1)开始,每日2.5 mg/kg或80~100 mg/m?,一日1次或分次服用,一般于用药后2~4周可见显效,如用药4周后,仍未见临床改进及白细胞数下降,可考虑在仔细观察下,加量至每日5 mg/kg;
(2)维持,每日1.5mg~2.5mg/kg或50 mg~100 mg/m?,一日1次或分次口服。
1、较常见的为骨髓抑制:可有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
2、肝脏损害:可致胆汁郁积出现黄疸;
3、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腹泻,但较少发生,可见于服药量过大的患者;
4、高尿酸血症:多见于白血病治疗初期,严重的可发生尿酸性肾病;
5、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化少见。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巯嘌呤
淡黄色片。
1、对诊断的干扰: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破坏,在服本品时则破坏更多,致使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明显增高,严重者可产生尿酸盐肾结石;
2、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已有显著的抑制现象,(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显著降低)或出现相应的严重感染或明显的出血倾向;肝功能损害、胆道疾患者、有痛风病史、尿酸盐肾结石病史者;4~6周内已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放射治疗者;
3、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检查外周血象及肝、肾功能,每周应随访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1~2次,对血细胞在短期内急骤下降者,应每日观察血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