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75mg
国药准字H20184036
山东鑫惠药业有限公司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口服,在房事后72小时内服第1片,隔12小时后服第2片。
1.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处理,可在24小时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应向医师咨询。
2.可见子宫异常出血,多数表现为服药当月的月经提前或延后;少数表现为不规则出血,一般可自行消失,严重者应向医师咨询。
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症、精神抑郁症患者及40岁以上妇女禁用。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炔诺孕酮。
本品为白色片。
1.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本品不能作为常规避孕药,不推荐频繁使用,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应立即补服1片。
4.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有可能妊娠,应进行妊娠检测,或进一步咨询医师。
5.服药后约3至5周如出现严重下腹疼痛,应及时就医以排除异位妊娠。
6.由于未成年人生殖系统发育不成熟,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7.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暂停授乳至少3天,在此期间应定时将乳汁挤出。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